- 基本解释
◎ 知事 zhīshì
(1) [county magistrat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
(2) [sensible]∶通晓事理;懂事
- 英文翻译
1.magistrate of a county
- 详细解释
(1).通晓事理;懂事。《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 汉 刘向 《列女传·梁夫人嫕》:“天子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知事明审。引见, 嫕 对上泣涕,赏赐累亿。”《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商小姐 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而今长大知事,也自欢喜他。” 清 李渔 《意中缘·悟诈》:“到底是老人家知事。”
(2).主管事务。《管子·戒》:“於国有所不知政,於家有所不知事,必则 朋 乎。” 尹知章 注:“若皆知之,则事钟於己,将不胜任而败。 朋 能有所不知,故可以移政。”
(3).官名。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 宋 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 明 清 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 民国 改知县为县知事,省称知事,后又改知事为县长。 郭沫若 《黑猫》六:“府县的知事那时都还是旧人,知府姓 李 ,是 云南 人,和城内一家姓 李 的豪绅认了同宗。”
(4).官名。 明 清 时代的属官名。 明 清 之廉访司、通政司、按察司、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
(5).僧职名。掌管僧院事务。后称为住持。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六:“本朝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总称主首。而 宣和 三年禁称主字,改曰管勾院门,同管勾院门事,供养主作知事,庵主作住持。至 建炎 初,避御名,并改曰住持。”
- 基本含义
- 指明智能干练的官员,能够明察秋毫、善于处理事务。
- 使用场景
- 通常用来形容一个官员或领导者具有明智、聪明的才智,并且能够善于处理各种事务。也可以用来赞美一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决策和处理问题。
- 故事起源
- 《汉书·卢绾传》中有一则故事,讲述了卢绾担任朝廷的知事时,能够明察秋毫,善于处理政务。后来,人们就用“知事”来形容类似卢绾这样的官员。
- 词语结构
- 主谓结构。
- 例句
- 1. 这位市长是一位知事之才,他处理问题总是能够迅速而准确。2. 他在公司中担任知事的位置,以他的智慧和能力,一定能够带领公司取得更大的发展。
- 记忆技巧
- 可以将“知事”拆分为“知”和“事”,并与其含义相联系。将“知”与明智、聪明的意义联系在一起,将“事”与处理事务、管理事宜的意义联系在一起,帮助记忆该成语的含义。
- 延伸学习
- 可以学习其他与“知事”相关的成语,如“明察秋毫”、“善于处理事务”等,进一步丰富对该成语的理解和应用。举例不同年龄层学生对这个词语的造句:1. 小学生:老师是我们班级的知事,她总是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2. 初中生:校长是一位明智的知事,他能够正确处理学校的各种事务。3. 高中生:班长是一个善于管理的知事,她能够组织大家高效地完成任务。4. 大学生:公司的总经理是一位有远见的知事,他能够带领公司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