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以维其心,在心常有制。
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
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诗句出自【宋·陈淳】的《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三十义维》。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三十义维原文:义以维其心,在心常有制。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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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徇(bù xún)的意思:不顾私利,不为个人而行动。
理所(lǐ suǒ)的意思:理所指的是事物本应如此,不言而喻。
所宜(suǒ yí)的意思:适合,合适
为理(wéi lǐ)的意思:为了事理或道理而行动或努力。
徇情(xùn qíng)的意思:为了迎合某人的意愿或感情而采取偏袒或不公正的行动。
在心(zài xīn)的意思:指深深记在心中,无法忘记或摆脱的事物或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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