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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
诗句出自《典试陜西》  朝代:明   作者:曹端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

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1)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不依(bù yī)的意思:不依指不依赖、不依靠,表示自立自强、不依赖他人的意思。

不容(bù róng)的意思:不可容忍、不能容忍

列人(liè rén)的意思:排列整齐的人群

抡才(lún cái)的意思:指运用才能、智慧或技能。

明命(míng mìng)的意思:指明确的命令或指示。

人中(rén zhōng)的意思:指人的面部中央位置,也指人的品德、才能等在同类中的突出地位。

若不(ruò bù)的意思:如果不是,如果没有

天明(tiān míng)的意思:指夜晚过去,天快要亮的时候。

天道(tiān dào)的意思:指自然界的规律和道理,也指上天的旨意。

王法(wáng fǎ)的意思:指国家法律,也泛指法律规定的秩序和原则。

原来(yuán lái)的意思:原本的样子,事情的真相,过去的情况。

至公(zhì gōng)的意思:指公正、公平、公道。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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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下一句
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诗句作者介绍
曹端

曹端

曹端(1376—1434年),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明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明永乐六年(1408年),33岁的曹端参加了河南乡试,考中第二名;第二年,又参加了京城的会试,以副榜(乙榜)第一的身份.被授为山西霍州学正(州里主管学务的官员)。从此 ,曹端步入仕途,在从政、从教之余,潜心理学研究。其学以躬行实践为务,而以存养性理为大端,对理学重要命题多有修正、发挥,被论者推为“明初理学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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