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侯为县时,不与谒者通。
古称奉法吏,秉笔惟至公。
古称奉法吏,秉笔惟至公。诗句出自【明·陈献章】的《感事漫述与王乐用·其一》。感事漫述与王乐用·其一原文:丁侯为县时,不与谒者通。古称奉法吏,秉笔惟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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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笔(bǐng bǐ)的意思:秉持着写作的笔。
不与(bù yǔ)的意思:不互相交流或接触
法吏(fǎ lì)的意思:指明正直公正的官员或法官。
奉法(fèng fǎ)的意思:遵守法律,恪守法规。
谒者(yè zhě)的意思:指前来拜访的客人或宾客。
至公(zhì gōng)的意思:指公正、公平、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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