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小何曾小,言流又不流。
草若除其首,三四继门修。
说小何曾小,言流又不流。诗句出自【南北朝·菩提达摩】的《谶·其十七》。谶·其十七原文:说小何曾小,言流又不流。草若除其首,三四继门修。
https://www.xiaoshiju.com/mingju/78767d1a10c06c98622.html
何曾(hé zēng)的意思:表示事物已经过去,不再存在或不再发生。
三四(sān sì)的意思:指数量大致在三、四之间,不是确切的数字。
Copyright © 2025 小诗句网
本站提供古诗原文及赏析、诗人简介及诗词名句大全。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2023034539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