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诈谁知诬子孟,奏陈直欲动山涛。
下机终不疑曾子,二主其明真察毫。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赵希逢所作的《和寄王五四将仕(其一)》。诗中通过"书诈谁知诬子孟"这一句,暗示了对欺诈行为的揭露和对被冤枉者的同情,可能是指某人遭受不实指控。"奏陈直欲动山涛"则描绘了上奏者坚定的决心,试图以正义之言打动高官如山涛般的公正之心。"下机终不疑曾子"借曾子的忠诚形象,表达对清白者的信任,即使在复杂环境中也不会怀疑其真实性。最后两句"二主其明真察毫",赞美两位君主(或决策者)具有明察秋毫的智慧,能够分辨是非,洞察细微之处。整首诗寓言深刻,赞扬了诚实与公正,并对权力者的明智表达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