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十首·其七于定国》全文
- 诗文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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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称(bù chēng)的意思:不适当,不得体,不合规矩。
称冤(chēng yuān)的意思:指自己无辜受到冤屈,要求公正地申诉和平反。
持法(chí fǎ)的意思: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当年(dàng nián)的意思:指过去的某个时期,常用来回忆过去的事情或描述当时的情况。
高名(gāo míng)的意思:名声很高,声誉卓著。
京兆(jīng zhào)的意思:指首都。
如何(rú hé)的意思:表示询问或描述做某事的方法或步骤。
廷尉(tíng wèi)的意思:指官员或法官在庭堂上审理案件,根据法律判决罪犯。
狱讼(yù sòng)的意思:指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也用来形容纷争的纠纷。
冤狱(yuān yù)的意思:指冤枉的案件或冤屈的狱中之事
- 鉴赏
这首明代童轩的《读史十首(其七)于定国》是一首咏史抒怀的五言绝句,通过对汉代名臣于定国公正执法的赞扬,表达了诗人对于公正司法的向往和对历史人物的敬仰。
首句“民不称冤狱讼平”,描绘了一个理想的社会景象,百姓生活安宁,没有冤案,法律得到公正执行,体现了诗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接着,“于公持法擅高名”一句,直接点出主人公于定国,他以公正无私的执法闻名,强调了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两句“不知京兆当年死,廷尉如何未得情”,通过设问的方式,表达了诗人对于历史细节的好奇,暗示了于定国在任京兆尹或廷尉期间,他的公正判决使得即使面对生死悬殊的案件,也能保持公正,让人心服口服。
整首诗简洁明快,通过赞美于定国,寓含了对古代良吏的推崇,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公正执法的理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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