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小何曾小,言流又不流。
草若除其首,三四继门修。
这首诗出自南北朝时期的禅宗祖师菩提达摩之手,名为《谶(其十七)》。诗中运用了象征与隐喻的手法,探讨了宇宙间事物的相对性与变化性。
“说小何曾小,言流又不流。”这两句诗以“小”和“流”为切入点,揭示了世间万物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里的“小”并非指实体大小,而是比喻事物的相对性,强调任何事物在不同的视角下都有其“大”或“小”的一面。“言流又不流”则进一步阐述了时间的流逝与不变之间的辩证关系,流是时间的流逝,不流则是事物本质的恒常。这反映了禅宗对于“空”与“有”、“动”与“静”之间微妙平衡的理解。
“草若除其首,三四继门修。”这两句诗通过描绘去除草尖后,三四株新草继续生长的情景,形象地表达了生命与自然界的生生不息。这里“首”既可理解为草的顶端,也可象征事物的开始或核心。去除“首”意味着去除表面现象或初始状态,而“三四继门修”则暗示着新生与持续发展的力量。这不仅体现了自然界的生命力,也暗含了禅宗中关于“破相显真”、“无我”的哲学思想,即去除对事物表面的执着,才能真正洞察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简练的语言,深刻地探讨了宇宙万物的相对性、变化性和生命的延续性,展现了禅宗独特的哲学智慧和对自然界的深刻洞察。
今我不乐何所为,调笑盍各言其好。
不愿击水南溟飞,但爱乘风北窗傲。
大夫声名过单父,即日去受东朝诰。
固知为偶我非齐,莫忘相从君与操。
骏辩瑰章殆希有,玉堂金马应须到。
功成却记鸡黍期,同著青鞋映黄帽。
天下本无事,此语仅兴邦。
得志不与物,誓心有如江。
腐儒若腐萤,槁死读书窗。
谁能守笔研,心大云何降。
终然气相许,霜钟不须撞。
道虽千钧重,努力期自扛。
他时侨与札,日月声名双。
秖应南海赵,便是襄阳庞。
慎毋彊拣择,贵纯不贵厖。
请见胸中物,止水琉璃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