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看三桧戏,今见一槐春。
傍观应自肯,自肯乃方亲。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王质为送别虞丞相孙运干所作的三首诗中的第二首。诗中以“尚象子生子”开篇,寓意子承父业,继承了高尚的道德风尚,这种新风尚在不断更新中得以延续。接着诗人回忆过去,提到曾经看到的三棵桧树嬉戏,如今却只见一棵槐树生机勃勃,象征着家族的传承与新生。
诗人进一步阐述,父亲和祖父制定的家庭法则如同一位慈祥的老人,不仅影响着家族成员,也对旁观者产生深远的影响。最后,诗人表达了一种期待,即旁观者如果能认同并实践这些法则,那么与之亲近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整首诗通过生动的比喻和形象的描绘,展现了家族传统与个人成长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传承的重要性。
煎楮披篁重几分,横天直去搅风云。
风云去搅犹言可,误杀低头看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