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义要常胜,毋为血气役。
《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其二十一》全文
- 翻译
- 人的精力有旺盛和衰退之时,道理和道义却没有增减。
我们应该始终坚守道理和道义,不要被一时的血气之勇所驱使。
- 注释
- 血气:指人的生理活力或情绪冲动。
盛衰:兴盛和衰落,这里指生命力的起伏。
理义:指道德原则和道理。
损益:增加或减少,这里是说没有变化。
要常胜:应该始终保持正确。
毋:不要。
-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陈淳所作的《隆兴书堂自警三十五首》中的第二十一首。它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对人生哲理的理解和个人修养的追求。诗中强调了人的精神力量(理义)的重要性,认为理义是恒久不变的,应该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不应被短暂的血气之勇或冲动所左右。诗人通过自我警示,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理智和道义的清醒,以实现内心的平静与成长。这种警醒和自我约束的态度,体现了古代士人修身养性的儒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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