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曾有约;郑婢竟能诗。
《课儿联·其一七四》全文
- 鉴赏
这首诗《课儿联》(其一七四)由晚清诗人梁鼎芬所作,虽未直接提及“原文如下”或“全诗如下”,但根据题目和作者信息,我们可将其视为一首独立的文学作品进行鉴赏。
诗中“王僧曾有约;郑婢竟能诗。”两句,以历史人物王僧和郑婢为引子,巧妙地融入了对教育与才情的思考。王僧,历史上并无此人,此处应是借用了“王戎”的典故,王戎是三国时期的人物,以聪明机智著称,而“有约”则暗示了某种约定或承诺,可能指的是对知识、才学的追求与传承。郑婢则是借用了“郑庄公”的典故,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因不满庄公继位,曾将宫女郑姬送入宫中,郑姬后来生下庄公的弟弟共叔段,这段故事中,郑婢象征着被赋予特殊使命或才能的女性形象。
“竟能诗”三字,是对郑婢能写诗的惊叹,同时也暗含了对女性才情的肯定与赞美。这两句诗通过历史典故的巧妙运用,不仅展现了诗人丰富的文化积累,也表达了对教育平等、才情不分性别之见的认同。诗中蕴含的深意,既是对传统教育观念的反思,也是对女性智慧与才华的颂扬,体现了诗人对社会公正与个人潜能的深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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