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勿悲生女,均之有至情。
萦能赎父罪,兰亦替爷征。
至情(zhì qíng)的意思:指极其深厚的感情、真挚的情感。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妇女之孝二十首》中的第十七首,题为“木兰”。诗中通过“慎勿悲生女”一句,表达了对生女孩的传统观念的超越,认为女儿同样拥有深厚的情感和孝心。接下来的“萦能赎父罪”和“兰亦替爷征”两句,以“萦”和“兰”这两个女性形象象征,强调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勇敢和担当,即使不能直接参与男性的责任,也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弥补和替代父亲的职责。整首诗赞美了女性的孝顺和坚韧,体现了作者对于性别平等和女性价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