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责虽轻,恐为商贾资。
细瓷枉压我,使我成徇私。
这首诗名为《舟再答》,是宋代员兴宗所作。通过简短的四句,诗人表达了对商贾行为的批判以及对自身原则的坚守。
首句“此去责虽轻”,点明了这次交易的金额并不大,但紧接着的“恐为商贾资”则揭示了诗人对于商人可能利用小利谋取更大利益的担忧和警惕。在商业活动中,即使是微小的利益也可能成为不正当手段的诱因,这反映了诗人对社会现象的深刻洞察。
“细瓷枉压我”,这里的“细瓷”象征着商品或交易的价值,“枉压我”则表达了诗人不愿为了微薄之利而牺牲原则的态度。这句话形象地展现了诗人对于个人道德底线的坚持,即使面对诱惑,也绝不妥协。
最后一句“使我成徇私”,直接点明了如果屈从于小利,就会导致行为失范,违背了自己的原则。这不仅是对商人的告诫,也是对所有人的警示,强调了在利益面前保持正直和公正的重要性。
整体而言,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传达了深刻的道德观念,提醒人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应忘记坚守自己的原则和道德底线。
须句别驾伟仪刑,陵谷初无见坦平。
七子建安推世艺,五经中秘擅家声。
南宫参掇端如梦,东观分携空复情。
莫爱溪堂好风月,早来龙尾道前行。
十年淮海閒居草,偶遣儿童次第成。
方愧贫家矜敝帚,忽蒙邻壁借馀明。
文昌但愿花前老,张翰何须身后名。
移病阖门参拜阻,卧听车马去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