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孝二十首·其六赵津吏女》全文
- 注释
- 倘得:如果能够。
代父死:代替父亲去死。
诚:确实,实在。
爱妾身:爱我自己(这里指身体)。
不图:没有预料到。
君:你。
聘妾:娶我为妻。
向道:原本说来。
有严亲:家中有严厉的长辈。
- 翻译
- 如果能代替父亲去死,这绝不是因为我爱自己的身体。
我没有想到你会娶我,只因为你的家里有严格的长辈。
- 鉴赏
这首诗描绘了一位女子深沉的孝心和牺牲精神。她愿意代替父亲去承受苦难,这并非出于对个人私情的考虑,而是出于对家庭责任的承担。她没有期待被君主娶为妾室,而是因为家中有严格的长辈需要尊重和孝顺。诗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儒家伦理中的"孝"与"忠",尤其是女性在面对家庭困境时展现出的坚韧和无私。林同作为宋代诗人,通过这样的诗句,赞扬了女性的美德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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