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和示小诗自谓非战之罪复作一绝并坐具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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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老 和 示 小 诗 自 谓 非 战 之 罪 复 作 一 绝 并 坐 具 还 宋 /苏 辙 请 君 却 领 弥 天 具 ,不 欲 终 收 陷 虎 名 。莫 道 昏 沉 非 战 罪 ,何 如 不 战 屈 人 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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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香山僧房·其一
神龙逝不返,永永沦赤山。
九阴黯莫测,扬辉久矣难。
腼瑜驰十贵,十贵谁不然。
魏父床夜光,咄咄起忧患。
楚王非贱货,和氏坐摧残。
时议重瓴甋,焉用夸玙璠。
怀壁已贾罪,况复滋琢刊。
孚采乃憎命,明温以烦冤。
传语后世人,宝器无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