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河南顾参议崇善二首·其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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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明代诗人王鏊所作的《寄河南顾参议崇善二首(其二)》中的第二首。诗中运用了丰富的比喻和象征手法,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关怀与劝勉之情。
首句“曾子何曾解杀人”,以古代儒家学者曾子为例,暗喻顾参议崇善虽身处复杂官场,但应坚守道德底线,不为权势所动,不参与非正义之事。接着,“市中有虎未为真”一句,通过比喻市场上的谣言或假象,并非事实真相,提醒顾参议在面对舆论和传言时,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被表面现象迷惑。
“清时正是功名会”则表达了在清明的时代背景下,正是追求功名的好时机,鼓励顾参议把握机遇,追求个人理想与成就。然而,“莫为吴山早乞身”一句,则告诫他不要过早地放弃追求,应坚持到底,即使面对艰难险阻也不轻易退缩。
整体而言,这首诗既是对友人的深情寄语,也是对人生道路的深刻思考,体现了诗人对友情的珍视以及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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