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穆饮盗马,楚庄忘绝缨。
齐景恩一木,触槐有淫刑。
婧女告齐相,称说辩且正。
明朝拔槐令,婧妇脱因名。
这首诗是元末明初诗人杨维桢所作的《览古四十二首》中的第三首。它通过四个历史典故,展现了四位古代君主对待臣子的不同态度和后果。
首句“秦穆饮盗马”引用了秦穆公的故事,他以礼待盗马之人,体现了他的宽容和仁德。接着,“楚庄忘绝缨”提到楚庄王在宴会上忘记摘下宾客的帽缨,象征着他的宽宏大度和不拘小节。
“齐景恩一木”讲的是齐景公因一棵树而施以严酷刑法,这反映了他可能的苛政和不辨是非。最后,“婧女告齐相,称说辩且正”则转至齐国相国被一个女子揭露真相,最终得以纠正冤案,女子因此得名。
整首诗通过对比,寓言般地表达了对公正与宽容的推崇,以及对暴政和偏见的批判。杨维桢以简洁的语言,勾勒出历史人物的鲜明性格,展现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道德教诲。
半额微黄金缕衣,玉搔头袅凤双飞。
从教水溅罗裙湿,还道朝来行雨归。
眼波横秀。
乍睡起、茸窗倦绣。
甚脉脉、阑干凭晓,一握乱丝如柳。
最恼人、微雨慳晴,飞红满地春风骤。
记帕折香绡,簪敲凉玉,小约清明前后。
昨梦行云何处,应只在、春城迷酒。
对溪桃羞语,海棠贪困,莺声唤醒愁仍旧。
劝花休瘦。
看钗盟再合,秋千小院同携手。
回文锦字,寄与知他信否。